苏州职工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,代办可分为以下情况:
委托单位专管员办理:除提取所需材料外,单位专管员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,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(审批表)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委托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办理:除提取所需材料外,代理人另需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、有效关系证明原件:如结婚证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。其中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,免提供纸质材料。
委托其他人办理:除提取所需材料外,代理人另需提供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(可用复印件代替)。
一切代办可咨询:17625886772(微信同号)
更新于:2023/06